各縣(市、區(qū))人民政府,鹽城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、鹽南高新區(qū)管委會,市各有關委、辦、局,市各有關直屬單位:
《鹽城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》(修訂稿)已經市政府常務會研究通過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。
2020年9月28日修訂印發(fā)的《鹽城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》(鹽政辦函〔2020〕8號)同時廢止。
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2023年1月12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
鹽城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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